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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证笔试--法律模块知识答题技巧!云师教育


2020/11/06 10:11 全国 5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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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习不到位,考场两行泪。管它会不会,只要能猜对。

考生在法律模块遇到的痛苦

1.法条太多,记不住 

2.都是单选题,不值得花大量时间背知识点 

3.细微处把握不好,背了法条,仍旧做不对题

 法律法规部分只考单选题,8个,每题2分,共16分

 蒙题大法 :完全不会就选D,认真审题找线索,比较选项找异同,具体做法全不对。

蒙题大法之二:认真审题找线索有些题目本身就包含了答案,要认真研究题干所给的全部信息,从中找出能够推导出正确答案的有用线索。

蒙题大法之三:比较选项找异同仔细分析选项之间的逻辑关系(明显并列对立选择)先排除错的,再从对的中间蒙根据常识进行判断

蒙题大法之四:具体做法全不对凡是列举出来某个主体(政府部门、教育局、学校、教师、家长、学生)的某个具体做法之后让你分析这个做法对错的题目,基本这个做法就是错的。

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常见表现 :

1.因为学生迟到或未完成作业,甚至是家长未在作业上签名而不许学生听课

 2.学生违反纪律被赶出教室

 3.随意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指派学生参加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,如商业庆典和开幕式等4.随意改变教学计划(如一些学校为应试,放弃和中止许多课程的开设和教学;如不开音乐课、地理课) 

公民的人身权 :

民事权利包括:物权、债权、继承权、知识产权和人身权。这五大权利又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。其中前三种属于财产权,知识产权具有二重性,既具有财产权的性质,又具有人身权的性质。

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 :

财产权:1.教师以上课做小动作、违反纪律为由扣押学生自用的书籍、玩具,以“少儿不宜”为由没收学生自备的手机、游戏机【没收(暂时扣留)后,除管制刀具、淫秽物品等可以没收上交外,其他物品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或学生家长】

 2.毁坏或丢弃学生的课外书、作业本 

3.非法罚款(违纪罚款,如迟到罚1元,不按时完成作业罚1元。罚款归入班费使用)

 4.借用学生的文具等财物不及时归还

 5.巧立名目索取学生的钱财(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,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、生活用品,强令学生认购所谓“献爱心”贺年卡片;强行要求学生乘坐指定车辆,就餐指定食堂,购物指定商店)

 6.学生车辆在校遗失,按校规“责任一律自负” 

著作权:学校将学生的投稿修改后,以校团委(老师、其他学生)的名义发表,并参加评比活动(获得荣誉并领取奖金) 

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(人身权的第一类:人格权):学校因为以下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:

 1.提供的校舍、场地、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,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 

2.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,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

 3.学校提供的药品、食品、饮用水不符合法定标准 

4.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

 5.学校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体育运动、劳动或其他活动 

6.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,随意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,利用周六、周日及节假日时间补课,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休息权

 7.性侵害(强奸、猥亵[wěi xiè] ) 

8.学校强制学生理发(身体权) 

肖像权(人身权的第一类:人格权):

 1.学校未经学生(家长)书面同意,私摄学生生活肖像,用于招生广告之需(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)

 2.非法毁损、侮辱、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

 3.拍摄并公开放映学生违反校纪的行为 

名誉权(人身权的第一类:人格权) :

1.教师怀疑学生偷窃财物或考试作弊,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、相互或自我搜身(搜包、搜位凳)

 2.教师上课时用言语侮辱学生,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, 

3.拍摄并公开放映学生违反校纪的行为

 4.不分场合,当着学生或老师的面讽刺、挖苦、批评学生

 5.在对学生进行鉴定或成绩评定时,不能客观、公正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或能力水平给予评价并公布出去 

隐私权(人身权的第一类:人格权):

1.教师以爱护学生为由,擅自(私自)开拆学生私人信件(私人通信) 

2.偷看学生日记、电子邮件;私自查看学生的手机信息 

3.采用暴力、胁迫、引诱等方式要求学生说出内心并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秘密 

4.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列,张榜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 

5.在判决前,新闻报道、影视节目、公开出版物披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、住所、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 

荣誉权(人身权的第二类:身份权):

1.阻碍未成年人获得荣誉(学校将学生的投稿修改后,以校团委、老师、其他学生的名义发表并参加评比活动,侵犯了荣誉的期待权)

 2.随意撤消或剥夺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,如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,获得的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称号 

3.要档案中取消或改变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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